出境旅游巨额押金是行业惯例还是霸王条款?
2005-4-29 10:36:38 点击: 来源:搜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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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小店的朱先生夫妇想参加“五一”欧洲8日游,被要求交15万元的“押金”才可以出团,因手里没有现钱,他们不得不东挪西凑搞得很狼狈。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,出国游要交一大笔“押金”,已是旅行社不成文的行规,成为制约出境游市场发展的瓶颈。 据了解,保证金的问题是从我国1988年开放出境游起就存在,主要是为防止一些人借旅游之机,滞留国外不归。游客按期归国后,旅行社会将保证金如数退还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目前,一些报名参加出境游的游客,可能会被旅行社要求付1万至1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。数额根据领馆要求和游客个人资料情况而定,一般收取韩国游2万元以上、欧洲游5万元以上、澳洲游3万元以上,新加坡游1万元,日本游3万元以上。今年3月中旬顾小姐参加某旅行社的欧洲10天游13国,在出发前一周旅行社要求她交10万元的“押金”,顾小姐当时质疑旅行社为什么对自己参加欧洲游要收取巨额押金,理由是出国的人都要交的。她“骑虎难下”,如果不交“押金”不能出团,而且参团费用不退还,顾小姐只好交了自己和先生的押金一共20万元人民币,她说这笔费用比买房子付首期款还多。后来发现同一个团队里的人交的“押金”不一样,她的金额是最大的。 对此,一旅行社负责人向记者倒苦水:出境游收保证金是不得已而为之,一旦发生游客滞留不归,旅行社首当其冲会受罚,轻则暂停出境游业务,重则要被吊销旅行社的许可证。屡次发生的游客滞留事件逼得旅行社收取保证金,而且使馆方面也加强了要求,希望旅行社在送签时提供客人的现金证明。据悉,很多游客对于高额的保证金无法承受,他们认为借出境游擅自“离团”的现象毕竟不多,对出境游的每位游客收取押金,有“打击面”过宽的嫌疑。游客张小姐认为,由于个人无法自由出境,所以要依赖旅行社,使旅行社靠行业垄断形成行业潜规则,收取押金完全是旅行社的单方行为,是明显的“霸王条款”。 目前,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保证金没有明确态度,但基本都对旅行社收取押金默许。 市旅游局有关人士指出,出境游保证金因为要退还,所以不是旅游收费,只是旅行社对规避“高额罚金”风险的不情之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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